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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术语》等六项团体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2024-12-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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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根据《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和2024年团体标准计划工作安排,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简称:我会)在京组织召开了团体标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术语》《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城市运力规模测算指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指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运服务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标准)专家审查会,来自标准化技术机构、交通科研院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5名专家,以及编写组成员代表参会。我会秘书长张光合、副秘书长郭平出席会议。会议由我会团体标准办公室负责人、技术咨询部副主任韩芳主持。

张光合秘书长首先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我会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领域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自我会成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工作委员会以来,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开展了多项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建立行业权威数据统计制度,定期形成专题报告报政府主管部门、与参与企业分享,助力政府和行业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二是发布并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及骑行倡议,维护行业整体形象,引导广大用户文明骑行;三是积极参与政策征询和反映诉求工作,表达行业企业呼声与建议,推动解决行业急愁难盼问题,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四是组织系统化课题研究,开展线上线下调研,起草研究报告,研究制定标准规范,提出政策建议,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张光合秘书长表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为城市提供准公共服务,是解决城市居民出行“最初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方式,对提升人民群众出行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各位专家深耕专业领域,熟知行业管理与公众需求,希望大家严格把关、统筹考虑、确保质量,让相关成果成为政府治理的工具书和企业运营的指南,为推动行业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编写组代表按照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就标准编制背景、任务来源、起草单位、编制过程、主要技术内容和意见反馈情况做了详细汇报。与会专家对标准条款进行了逐一审查,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评审专家就标准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逐一讨论标准条款,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建议。专家组认为标准内容全面、结构合理、要求明确,符合行业实际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操作性、实用性强,为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重要参考,并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查。会后,编写组将根据审查会议专家意见对《标准》内容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报团标管理办公室。

下一步,我会将一如既往推动团体标准相关工作,做好2025年团体标准工作计划安排,为会员企业提供好团体标准这个重要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的意识、拓展团体标准化工作领域,立足广大企业发展诉求,加强道路运输重点领域高质量标准有效供给。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芳,齐孝洋

联系电话:010-58731827;邮箱:tb@crt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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