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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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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四批评定工作,包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品运输、汽车租赁,以及汽车客运站和驾培机构服务星级6个种类。按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建设和管理要求,根据《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二版,简称《实施办法》)规定,本次评审委员会由从道路运输等级评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6名专家组成,包含运输管理、车辆技术和财务管理三大类别,并新增了机动车驾驶培训类的专家,严格遵循《实施办法》中关于相关回避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
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共同加班加点,对全国范围内46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评定,经多次讨论商议达成一致初步评审意见。
在随即召开的管理委员会会议上,本会会长兼管理委员会主任王丽梅出席并主持会议,管理委员会成员单建华、陈洪鹏、陈立干、张国华、王旭、熊传辉、闫文辉、张光合等成员,以及评审委员会主任何宗海,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参加会议,本会秘书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王丽梅在讲话中指出,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是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制度,由原交通部于2005年委托并指导本会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组织开展。等级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为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同时评定工作也实现了零投诉,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道路运输企业的积极响应。
王丽梅表示,第二轮评定工作自2020年正式启动以来,得到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协会、广大道路运输企业以及道路运输等级评定专家库成员的大力支持。第二轮前三批评定结果,已成为政府扶大、扶优、扶强的重要参考,也成为社会遴选优秀道路运输服务的重要依据。
王丽梅强调,本次会议标志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评定工作的全面铺开。今年,本会制定并发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团体标准,应广大驾培机构会员单位申请建议,经认真研究,自第二轮第四批评定开始,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评定正式纳入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的范围。通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评定,推动驾培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引导驾培机构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向公众社会提供高质量驾培服务。
管理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秘书长张光合汇报的第二轮第四批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组织情况、评审委员会何宗海主任汇报的评审会议情况和初步结果及相关建议,审议了《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四批企业评审会议初步结果报告》。在对评审委员会以及秘书处相关负责同志的报告进行审议和讨论后,管理委员会一致认为:一是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标准要求,优质高效完成评审任务,充分展现责任担当;二是评审报告结果符合行业实际,能够客观、公正地体现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秘书处组织工作严谨,配合协调到位,后续要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并尽快完成整体工作流程。
下一步,本会秘书处将根据《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结合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尽快完成后续公示、公告等相关工作,并计划在2024年11月11日至13日本会第七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大会期间向全行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