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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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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国家出台都市圈交通、交通物流、人工智能、就业优先、汽车后服务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涉及道路运输行业的内容要点如下→
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6方面共23条意见,推动都市圈对外交通、城际交通、城乡交通有机衔接,与城市交通一体融合,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涉及道路运输的内容主要包括:
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6方面共17条工作任务,提升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促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涉及道路运输的内容主要包括:
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多式联运攻坚 打通堵点卡点行动方案(2026—2030年)》聚焦主要货运节点“一点一策”完善多式联运设施体系、信息联通体系、标准体系、企业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
☆加强多式联运换装区、装卸作业区、后方堆场和仓储等功能区集中布设。
☆增设换装设备,推广标准化托盘等装载单元。完善标准化充(换)电站布局,推动重卡等大功率充换电站有效覆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车辆采用新能源。
☆推动主要货运节点铁路、公路、港航、民航、快递、物流等企业运用股权合作、数据交易、资源置换等市场化方式完善信息和数据交换规则,促进多式联运智慧化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运输企业、多式联运经营人等提升专业化信息平台功能,提高“一单制”数字化效率和安全可信水平。
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印发《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继续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行动,优先支持更新为新能源重卡,鼓励地方使用经济、技术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购买使用新能源重卡。
☆鼓励各地放开新能源重卡通行管控。
☆推动大型运输企业、快递和物流企业、规模化货运车队等在干线公路运输中率先采用新能源重卡。
☆进一步扩大中短途运输场景新能源重卡使用规模,发挥新能源重卡在多式联运场景中短驳优势。
☆引导车电分离、电池租赁、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经营主体联合构建“车辆—货源—补能”生态圈。
☆新能源重卡严禁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
☆研究建立新能源重卡运营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构建全生命周期监测体系。
☆新能源重卡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安全驾驶培训和运营培训,不得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提高运行安全水平。
☆指导保险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做好“车险好投保”平台承保服务工作,实现营运新能源重卡“应保尽保”。
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方案》,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规模化创新应用,服务构建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助力交通运输实现一体化融合、安全化提升、数智化升级、绿色化转型。道路运输相关重点任务包括: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形成消费新动能。道路运输相关内容包括: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完善县乡村三级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广自助提货柜、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物流终端,提高偏远地区物流配送覆盖面。
☆稳妥发展无人配送,在工业园区、学校、山区等划定区域,开展低速无人车、无人机等设备试验应用。
☆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工作,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无人配送车等应用需求,适度超前布局城市智能设施。
国务院印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做好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全面推进友好场景建设,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司机之家等作用,推动解决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
☆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推动平台企业公平制定劳动规则、依法合规用工。督促平台企业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督促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督促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及时结算运费。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
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从完善租赁服务网络、提高租赁服务便利化水平、规范租赁市场秩序、拓展租赁市场空间、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5方面部署开展13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破除汽车后市场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培育新业态,打造新场景,激发汽车后市场活力,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租赁企业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通过集采、回购、二手车经销、二手车出口等模式打通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及电池营运主体享受贷款贴息等政策。
☆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支持“异地还车”“以租代购”等多元化服务模式创新,以及汽车租赁保险产品创新,完善保险服务,降低消费者用车成本。
☆强化机动车维修备案管理,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维修标准规范。深入推进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促进维修行业规范化发展。
☆建立保险车型综合分级制度。创新优化车险产品供给,提供“基本+变动”的组合产品,探索“车电分离”保险模式。
另外商务部等8部门还发布通知,公布了40个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及其重点改革创新方向。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汽车流通消费不合理限制等堵点问题,完善改革创新举措,培育汽车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
供稿 |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行业政策部
责编丨齐孝洋
审核丨张光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