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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道路运输相关政策要点速览→
2026-07-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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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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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国家出台都市圈交通、交通物流、人工智能、就业优先、汽车后服务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涉及道路运输行业的内容要点如下







都市圈交通

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6方面共23条意见,推动都市圈对外交通、城际交通、城乡交通有机衔接,与城市交通一体融合,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涉及道路运输的内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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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通

☆有序推进都市圈内国际道路运输集结中心建设。

☆鼓励都市圈与周边主要城市开行高品质直达定制客运,大力发展“一站式、全过程”旅客联程运输。

城际交通

☆改善客运班线、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小汽车在枢纽接驳停靠条件,合理满足不同类型停车需求。推进汽车客运站向交通换乘中心转型。

☆因地制宜发展定制客运、定制公交。持续优化跨城公交服务,推广“一卡(码)通乘”。加强跨城出行服务规则衔接。加强毗邻城市慢行交通工具管理政策衔接。

☆完善货运枢纽、产业功能区等主要货运节点集疏运体系,强化主要货运节点互联互通。支持城市间合作共建区域物流中心,推进既有设施数智化更新改造。

城乡交通

☆因地制宜推进县城公交线路向周边乡镇合理延伸,提升毗邻地区客运班线运营服务能力。优化以县城为中心、串联中心镇和重点村的半小时客运服务覆盖网络,发展镇村公交、通学公交、预约响应等客运服务。

☆鼓励依托客运站整合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资源,加大客货邮融合线路培育力度。

☆培育电商快递、冷链、医疗救助、农产品、应急等低空运输线路。

☆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布局。

☆积极探索发展“交通+景区”“交通+乡村旅游”,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绿色化转型

☆推进都市圈新能源客车有序应用,引导公共领域车辆加快实现电动化。扩大都市圈中短途运输场景新能源重卡使用规模,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高质量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都市圈建立以轨道交通为主体、城市公共汽电车为基础的公共交通系统。优化绿色交通路权保障,加强公共交通多方式网络一体衔接,推广停车换乘(P+R)、骑行换乘(B+R)模式。

☆依托都市圈主要货运节点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零排放货运车队发展,提高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运输比重和新能源汽车运输比重。

数智化升级

☆推广高速公路“手机+”无卡便捷通行等服务新模式。加强智慧客运枢纽建设。发展“出行即服务”模式。

☆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一口价”,推动电子单证应用。逐步依法推进末端无人配送接驳车辆规模化应用。

提高安全水平

☆建立健全都市圈综合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预案体系,健全安全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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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6方面共17条工作任务,提升都市圈城际通勤效率,促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涉及道路运输的内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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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快速公交、定制公交、定制客运、通勤包车等服务模式,开通毗邻城市间公交线路,打造以干线公路及城市骨干道路为主、多元化通勤服务协同发展的通勤模式。

☆在都市圈毗邻地区优先利用既有客运枢纽,完善通勤服务功能,推动近邻组团、周边城市(镇)的轨道交通站、汽车客运站和具备条件的客运码头向交通换乘中心转型,鼓励客运枢纽、轨道站实施TOD综合开发,鼓励收益反哺枢纽建设运营和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完善综合客运枢纽、公交场站、出租车网约车候车区、营运客车停靠站点、驻车换乘(P+R)停车场、自行车停放点等设施衔接条件。

☆鼓励客运枢纽建设出租车网约车智能管理系统,提升乘客打车、候车体验。

☆依法依规探索开展客运枢纽场站周边自动驾驶公交接驳服务。探索开行深夜自动驾驶公交,提供夜班通勤服务。支持在实施分区管理、保障安全前提下,稳妥有序发展低空交通运输特色通勤场景。

☆推动在通勤廊道、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和车次较为集中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促进公交专用道连线成网。

☆推动毗邻城市(镇)根据出行需求开行公交线路,因地制宜推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改造。鼓励在城际通勤需求集中区域间开行定制客运、定制公交和通勤包车。

☆鼓励在近邻组团、周边城市(镇)根据需求开行需求响应式公交,提供灵活通勤服务。

☆科学开行公交首末班车、区间车、夜班车,满足早出晚归、高峰通勤等出行需求。

☆在都市圈近邻组团、周边城市(镇)枢纽场站周边发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服务通勤补充作用,科学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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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物流

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多式联运攻坚 打通堵点卡点行动方案(2026—2030年)》聚焦主要货运节点“一点一策”完善多式联运设施体系、信息联通体系、标准体系、企业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

☆加强多式联运换装区、装卸作业区、后方堆场和仓储等功能区集中布设。

☆增设换装设备,推广标准化托盘等装载单元。完善标准化充(换)电站布局,推动重卡等大功率充换电站有效覆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车辆采用新能源。

☆推动主要货运节点铁路、公路、港航、民航、快递、物流等企业运用股权合作、数据交易、资源置换等市场化方式完善信息和数据交换规则,促进多式联运智慧化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运输企业、多式联运经营人等提升专业化信息平台功能,提高“一单制”数字化效率和安全可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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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印发《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继续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行动,优先支持更新为新能源重卡,鼓励地方使用经济、技术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购买使用新能源重卡。

☆鼓励各地放开新能源重卡通行管控。

☆推动大型运输企业、快递和物流企业、规模化货运车队等在干线公路运输中率先采用新能源重卡。

☆进一步扩大中短途运输场景新能源重卡使用规模,发挥新能源重卡在多式联运场景中短驳优势。

☆引导车电分离、电池租赁、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经营主体联合构建“车辆—货源—补能”生态圈。

☆新能源重卡严禁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

☆研究建立新能源重卡运营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构建全生命周期监测体系。

☆新能源重卡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安全驾驶培训和运营培训,不得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提高运行安全水平。

☆指导保险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做好“车险好投保”平台承保服务工作,实现营运新能源重卡“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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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

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创新行动方案》,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规模化创新应用,服务构建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助力交通运输实现一体化融合、安全化提升、数智化升级、绿色化转型。道路运输相关重点任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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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

开展智能驾驶“端到端”大模型研发与测试。面向公路货运、园区运输、短途接驳等不同类型场景,开展智能测评技术研发与验证,探索建立虚实结合的智能化测试场。聚焦矿产、集装箱、粮食等大宗货物干线运输场景,开展智能驾驶技术集成应用验证,推进货物运输技术性降本提质增效。

智慧出行服务

支持建设基于人工智能的多模式出行规划与路径推荐系统,整合多种交通方式运行数据和服务资源,提供个性化出行方案推荐、实时路况信息推送、换乘引导提示等功能。鼓励城市群、都市圈建设出行服务“一体化系统”,探索联程联运、扫码通行、一键支付等服务模式,推动面向公众的交通信息服务精准推送、智能客服等技术应用,培育一批服务精准、体验友好的出行服务智能终端和智能体,提升公众出行便捷性、舒适性和获得感。

智慧货运

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大宗货物运输、冷链运输、危险品运输等场景集成应用,提升智能调度、仓储协同、异常预警等能力,实现铁公水空多式联运智能协同,提升运输组织效率。支持构建多式联运电子运单、协同调度与智能合约系统,完善枢纽集疏运与大通道运输智能调度机制。推进智慧货运管理,鼓励构建全链路智慧货运协同系统。

智能安全监管

聚焦交通运输、设施运行、应急响应、经济运行等场景的智能风险预警与干预能力提升,开展交通安全态势感知、异常事件自动识别、事故智能推演与干预策略生成等关键技术应用,强化高风险作业智能提醒、突发事故智能调度、重大危险源管控、数智化执法、智慧化财审监督等能力,实现对高风险区域、重点设备、危险作业行为、重要经济活动等方面的预测、监管与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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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形成消费新动能。道路运输相关内容包括:

☆加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带动智能化车载终端消费,打造“人、车、家”全场景联动的智能产品生态。
☆加快发展智能物流,结合国家物流枢纽等总体布局,支持智慧物流园区、智慧港口、智慧仓库建设。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完善县乡村三级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广自助提货柜、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物流终端,提高偏远地区物流配送覆盖面。

☆稳妥发展无人配送,在工业园区、学校、山区等划定区域,开展低速无人车、无人机等设备试验应用。

☆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工作,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无人配送车等应用需求,适度超前布局城市智能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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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优先

国务院印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推动网约出行、网络货运等行业发展,催生更多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

☆做好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全面推进友好场景建设,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司机之家等作用,推动解决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

☆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推动平台企业公平制定劳动规则、依法合规用工。督促平台企业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督促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督促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及时结算运费。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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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后服务

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从完善租赁服务网络、提高租赁服务便利化水平、规范租赁市场秩序、拓展租赁市场空间、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5方面部署开展13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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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用户为本、安全至上、创新服务、融合发展的原则,从租赁服务网络、租赁服务便利化、租赁市场培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

☆完善租赁服务网络。一是推进客运枢纽租赁服务覆盖,包括推动民航机场、高铁车站租赁网点覆盖,规范设置租赁服务导向标识等。二是完善重点区域租赁网点布局,包括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城市群和5A级旅游景区,为旅客提供一站式服务等。三是完善停车充电等配套服务设施,包括大力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引导民航机场、高铁车站等客运枢纽,为租赁车辆停放和充电提供便利等。

☆提高租赁服务便利化水平。一是扩大免费异地还车服务供给,包括引导租赁企业在重点旅游地区、城市群提供免费异地还车服务,推动租赁车辆备案跨城市、跨省份互认等。二是优化租车便民举措,包括优化承租人机动车驾驶证线上查验流程,引导企业推行“信用免押租车”、上门取送车便民服务等。

☆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一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包括制定推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发挥12328等热线电话作用等。二是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包括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服务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强化信用体系应用。

☆拓展租赁市场空间。一是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包括科学厘定租赁车辆保险基准费率等。二是促进租赁与旅游融合发展,包括充分衔接精品自驾旅游公路布局,推出租赁和旅游一站式服务产品等。三是促进租赁与汽车产业融合发展,包括引导租赁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加强合作等。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完善租赁法规政策体系,包括修订《道路运输条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二是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包括强化节假日期间重点城市租赁市场监测分析等。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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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破除汽车后市场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培育新业态,打造新场景,激发汽车后市场活力,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租赁企业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通过集采、回购、二手车经销、二手车出口等模式打通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及电池营运主体享受贷款贴息等政策。

☆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支持“异地还车”“以租代购”等多元化服务模式创新,以及汽车租赁保险产品创新,完善保险服务,降低消费者用车成本。

☆强化机动车维修备案管理,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维修标准规范。深入推进维修技术信息公开,促进维修行业规范化发展。

☆建立保险车型综合分级制度。创新优化车险产品供给,提供“基本+变动”的组合产品,探索“车电分离”保险模式

另外商务部等8部门还发布通知,公布了40个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及其重点改革创新方向。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汽车流通消费不合理限制等堵点问题,完善改革创新举措,培育汽车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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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行业政策部

责编丨齐孝洋

审核丨张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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