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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收费、绿通查验等问题,你想知道的权威回答
2025-11-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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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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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车行驶高速后,车坏在了途中,后被救援拖车拉下高速,ETC被扣全程费用,申请退费后,是退全程费用还是半程费用。

车辆通行收费公路应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缴纳通行费,通行费收费按各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对所有通行车辆分段计费。

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其通行费应以车辆实际通行路段为依据计算,当车辆行驶途中因故障被救援车拖运离开高速公路,应支付已通行路段的通行费,一般为从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到被救援地的下一收费站之间的通行费。部分省份有针对被救援车辆的通行费减免优惠,具体情况请向相应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咨询。




按规定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请问绿通车辆中途卸载部分货物属于上述行为吗?出口还能享受绿通吗?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通行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统一由出口收费站负责对车货总重进行认定,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车辆中途卸载部分货物,违反整车合法装载和出口收费站对车货总重进行认定的要求,不能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交办公路[2022】7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其中”车辆发生本通知要求以外其他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影响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这个违法行为包括哪些?我上次自己改装了围栏,收费站工作人员说不可以享受绿通免费政策。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仓栅式货车暂以实心栏板高度计算车厢容积),参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运送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载运鲜活农产品的,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车辆发生本通知要求以外其他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影响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围栏改装后,车辆外廓尺寸与《通知》中“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相关规定执行”的要求不符,不属于“本通知要求以外其他违法行为”,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来源 | 交通运输部官网

责编丨齐孝洋

审核丨韩芳

监制丨张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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