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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首批企业复评结果的通知
2025-05-2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二版)中有关企业等级复评工作的规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简称:我会)组织对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首批通过评定的企业进行了复评。按照规定程序,我会将复评结果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公示。

现将通过复评的苏汽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道路旅客运输特级企业、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道路旅客运输一级企业、冀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道路旅客运输二级企业;中远海运工程物流有限公司等6家道路货物运输特级企业、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1家道路货物一级企业、潍坊联运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道路货物运输二级企业;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级企业、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1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一级企业、

延安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二级企业、银川龙达化学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等1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级企业;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特级企业、大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一级企业;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1家汽车租赁一级企业、北京祥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2家汽车租赁二级企业、重庆假日汽车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等1家汽车租赁三级企业;常州汽车客运站等6家五星级服务汽车客运站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复评结果有效期至2028520日。

企业等级评定是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会服务行业的重要工作,相关信息披露以我会及《中国道路运输》杂志所属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为准。我会从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媒体就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首批企业复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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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近期,本会收到部分会员企业反映,有单位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经本会发布的等级企业缴纳书籍编写、表彰发布、宣传展示等费用。本会再次提醒广大道路运输会员企业:等级评定是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本会服务行业的重要工作,相关信息披露以本会及《中国道路运输》杂志所属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为准。本会从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机构就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请广大道路运输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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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郝志虎

责编丨齐孝洋

审核丨韩芳

监制丨张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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