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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评定丨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首批企业复评工作启动
2025-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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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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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简称:本会)于2020年10月正式启动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评定工作,并于2022年4月16日正式发布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首批评定结果。第二轮评定工作开展以来,为选树行业模范典型企业,推动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首批等级企业评定结果将于2025年4月15日到期,经本会研究,决定开展复评工作。



   复评范围

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首批通过评定的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特级、一级、二级企业,以及汽车租赁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和五星级汽车客运站


   材料要求

各相关企业分别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复评申请表》(附件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复评申请表》(附件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级复评申请表》(附件3)、《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级复评申请表》(附件4)、《汽车租赁企业等级复评申请表》(附件5)和《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复评申请表》(附件6)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相关数据以2024年度统计数据为准,特殊标明的除外。申请服务星级复评的汽车客运站,还应按照附件6所列的要求,提供近期的相关照片。

   相关事项

复评工作是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本会为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经费自筹,不向申请复评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复评的企业请于2025年3月31日(以寄出时间为准)前将相关复评申请材料邮寄至本会,其中汽车客运站相关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jpd@crta.org.cn,并注明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复评使用。


   联系方式

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汽车租赁企业,郝志虎010-58731835;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庞亚琦010-58731836;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韩芳010-58731827。

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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