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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若干规定》,明确合乘提供者、合乘平台的规定,以及信息发布、合乘次数、费用等拼车、顺风车相关规定。合乘出行提供者只能在一个平台发布合乘计划及线路;每天服务次数不超过4次,其中涉及跨市出行的,每天不超过2次;费用不得超过本市巡游出租汽车公里运价的50%。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来源: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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